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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5  点击量:


各班级:

2021-2022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已经启动,此次申报关系到每位同学的评奖评优,请务必重视、通知到位。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思想道德评价记实和综合能力记实可申报的项目发生时间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

一、 综合素质测评对象:

本次综测以完成2021-2022学年全部学业并且2022-2023学年在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为基数。当学年应征入伍、通过“浙大立交桥”转入浙大试读、通过“2+2”“3+1”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赴国(境)外学习的学生需在原班级参加综测。

注:转专业同学,无论转进还是转出,凡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在材料学院就读的同学在我院班级中参加测评,其他转专业情况在原学院参加测评,请班长通知相关同学及时申报。

二、工作流程

1、成立班级考评小组(9月7日前):请各班根据要求成立班级考评小组,并做好综测相关事宜通知以及行为记实项目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培训。班级所有参评对象签署《班级考评小组成员承诺书及班级同学知情同意书》(附件1),纸质版请在测评结束后与其它材料一并上交学院学工办。

2个人申请(9月10日前):个人上交电子版《材料学院思想品德记实表》(附件2)和《材料学院综合能力记实表》(附件3)与佐证材料电子版(排版和命名请按照班级通知操作),并在系统中进行思想品德和综合能力记实项目申请。除组织统一考核部分无需申请外,请同学们务必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所有项目的申请。(注:所申请项目的纸质版材料复印件由本人在复印件背面写好学号、姓名并按表格中的填写顺序整理好开学后交班级评议小组)。

3、班级考评小组评议(9月11日前):班导师组织考评小组做好评议,填写《材料学院考评小组评议汇总表》(附件4)由班导师签名确认。

4、同学互评(9月12日前):网上测评,请同学们据实评价。

5、班导师测评(9月12日前):网上测评。

6、班级考评小组审核(9月12日前):由班级考评小组严格审核思想品德记实和综合能力申报项目,如有分值申请错误请直接联系个人退回修改并再次审核。班级审核结果及佐证材料提交学院奖助中心进行复核,复核结果通知个人及时在系统中进行修正。

7、班级公示(9月15日-9月17日):记实结果在班内公示三天(联系奖助中心导出班级记实数据用做公示,公示表格上请写清楚班级公示时间),公示期间接受分值计算错误、项目真伪异议以及漏报错报项目增补与修改。班级公示无误后全班同学及班导师在公示结果上签字。(注:班级公示结束后不再接受项目增补!

8、班级各项材料上交学院(9月18日12:00前):班级将班级公示结果签名表、《材料学院思想品德记实表》、《材料学院综合能力记实表》、《班级评议小组成员承诺书及班级同学知情同意书》、《材料学院考核小组评议汇总表》及佐证材料交学工办ND134翁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学院思想品德记实表》、《材料学院综合能力记实表》和《材料学院考核小组评议汇总表》发送至405041350@qq.com。

9、学院公示(9月19日-21日):学院对所有项目进行最终审核并公示。


注意事项:

1. 对于旷课、违纪等部分扣分项目如有问题请及时跟相关部门反馈核实,逾期不修改。

2. 班级同学在项目申请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各班级评议小组汇总后集中解决或统一咨询奖助中心。

3. 各班级考评小组在项目申请期间不要进行学工系统的项目审核,全班申请结束确保无问题之后统一审核,并导出班级数据。

4. 奖助中心负责人:陆华:15655678203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