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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关于2021-2022学年思想品德评价记实和综合能力评价记实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9-21  点击量:

各班级:

依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经学生申报、小组评议、班级审核、学院审定,2021-2022学年学生思想品德评价记实和综合能力评价记实网申审核工作已完成,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3日下午五点,公示期间内,对于错过网申时间以及自愿放弃网申的情况不接收增补,如对记实结果有异议,向班级综测考评小组反映,班级审核汇总后报给学工办翁老师(办公电话:88130165,办公地点:ND134),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