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十佳学生”“学生党员之星”“学生励志先锋”评选的通知》,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工办初审、党政联席会审定,现将推荐名单公示如下(详情见附件):
十佳学生: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12班 李博涵
学生党员之星: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01班 陈妮妮
学生励志先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12班 张翼
本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从10月25日起至10月27日17:00止。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向学工办翁老师反映(办公地点ND134,办公电话88130165),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