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院相关文件规定,为顺利开展评奖评优工作,现将2023—2024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工作要求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做到评奖条件、评奖名额、评奖程序和评奖结果公开,确保评审质量。
2.各班级要严格根据文件和通知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评奖评优工作,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3.加大师生对评奖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力度,将评审结果充分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各班级评议小组要把公示情况留存图片备查,对出现的异议和发现的问题及时复核并认真答复。
二、评奖说明
1.评奖对象:完成2023-2024学年学业并且评奖过程中在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曾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或评奖过程中受纪律处分的学生不能参与评奖评优。
2.求是班学生评奖评优名额单列。按照学校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执行,其奖项名额(比例)为其他普通专业的3倍。
3.获得2023-2024学年“先进班级”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班级,优秀学生干部比例可以增加至10%,增加的名额仅用于所在班级,不能调剂。因“先进班级”而增加的名额,在获奖班级正式确定后,将需增加名额的班级和人数(《名额增加申请汇总表》)上报至学院学工办。
4.评奖评优使用智慧学工系统(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严格按照要求详细申报相关奖项。
5.相关电子材料先由班级评议小组汇总,再上报至学院奖助中心,后续确定符合申报名单再根据通知上交纸质材料。
三、注意事项
1.请各班级于10月8日中午12点前,将班级汇总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ulina0937@dingtalk.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申请。所有材料只需要交电子版(个人以“姓名-XX表”命名,班级以“XX班-校级评奖评优材料”命名),其它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再通知。
2.有名额限制的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按照“四舍五入”后取整数确定名额。
3.在学校公示期间或经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因不符合获奖条件而被取消的名额将不再补报。
4.奖学金的发放,由学院评定完成后,学校将相关费用划拨到各学院奖助经费账户,学院再进行发放。
5.求是奖学金评选另行组织。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