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处关于做好第二十三次彩虹助学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初审,拟推荐潘甲第同学为学校宁波市慈善总会第二十三次彩虹助学人选,现予以公示。具体信息如下:
编号 |
学生姓名 |
班级 |
品德和学业成绩 |
1 |
潘甲第 |
材料科学与工程242 |
在校表现好,学业成绩优秀 |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邮件的方式向学院学工办反映,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班级、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可,ND134,电话:15757928172,邮箱:Ke_WUKW@163.com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