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张某某(3230514023),现就读于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31班,被学校公寓管理人员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1周公寓检查中发现桌上有小电锅,第二学期第16周公寓卫生检查中发现电水壶,已累计出现2次。
我院刘某某(3240528048),现就读于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升本)242班,被学校公寓管理人员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13周公寓检查中发现煮茶壶,第二学期第16周公寓卫生检查中发现养生壶,已累计出现2次。
以上行为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违反了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相关规定,经批评教育后仍未改正。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通报批评。
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相关规定,提高安全意识,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