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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关于给予张某某和刘某某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5-06-30  点击量:

我院张某某(3230514023),现就读于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31班,被学校公寓管理人员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1周公寓检查中发现桌上有小电锅,第二学期第16周公寓卫生检查中发现电水壶,已累计出现2次。

我院刘某某(3240528048),现就读于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升本)242班,被学校公寓管理人员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13周公寓检查中发现煮茶壶,第二学期第16周公寓卫生检查中发现养生壶,已累计出现2次。

以上行为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违反了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相关规定,经批评教育后仍未改正。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通报批评。

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相关规定,提高安全意识,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