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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兴达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5  点击量:

各班级: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的意识,激励学生刻苦努力,勤奋学习,奋发进取,成才报国,宁波创新兴达幕墙装饰有限公司在学校设立“兴达助学金”。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兴达助学金”评选办法》,现将2022-2023学年“兴达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推荐名额

材料学院共推荐1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宁波创新兴达幕墙装饰有限公司根据推荐情况确定最终名单。

以每生每月1000元标准进行资助(寒暑假期除外,每年为9个月),助学金每学期发放1次。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1.我院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在籍在校学生。

2.经认定的偏远地区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

4.积极上进,自强自立,学习认真,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5.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

三、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自主申请,将纸质版《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兴达助学金”评审表》(手写,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并附相关材料,于11月18日前交至ND134翁老师处,电子版《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兴达助学金”评审表》与《2022-2023学年“兴达助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同步发送到405041350@qq.com。

2.学院经评审后将推荐名单及材料报送学生处。

3.学生处审核,将推荐名单报送至宁波创新兴达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4.宁波创新兴达幕墙装饰有限公司确定最终名单。

四、其它

“兴达助学金”与其它奖、助学金可以兼得。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