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动态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学院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材料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职工师德和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2  点击量:

根据《人事处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职工师德和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结合工作安排,现将学院2022年教职工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院事业编制在岗教职工,派遣人员。中层干部、一线辅导员的考核工作分别由组织部及学工部负责且另行通知。考核名单和推优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考核期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其中教学业绩考核时段为2021-2022学年。

二、考核要求

考核工作应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科学全面地评价教职工的年度工作情况。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对不同岗位、不同职务的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有不同的要求。

(一)教学科研岗位:侧重考核实际承担并完成教学、科研以及学科建设任务的数量、成果和贡献,教书育人、教学改革、为人师表、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以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

(二)党政管理岗位:侧重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实绩,组织管理能力和政策水平,全局观念、奉献精神、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负荷、服务态度、管理育人、廉洁自律情况等,以岗位责任制定性考核为主。

(三)教学辅助岗位:侧重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实绩,业务水平和能力,专业操作技能、服务态度、服务育人、工作负荷、爱岗敬业情况等,以岗位责任制定性考核为主。

师德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年度工作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其中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

1.被考核对象填写完成个人年度考核表,提交至各系(部门)负责人。其中教学科研岗人员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学科研岗位考核表》(附件2),党政管理岗人员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党政管理岗位考核表》(附件3),教学辅助人员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学辅助岗位考核表》(附件4)。考核表需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个人考核表将归入本人人事档案,手写部分须用黑色水笔填写

(二)学院评议

1.各系(部门)进行工作总结、交流评议后确定教职工部门考核意见(含年度考核结果和师德考核结果)。

2.12月6日之前,各系(部门)将考核表和推优名单及排序交给人事秘书。

3.学院审定考核结果,确定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和校级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

4.学院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教职工。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由本人在一周内向学院(单位)提出申诉,按有关规定流程办理。

 

联系人:陈晨   联系电话:660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