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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29  点击量:

各班级:

2022-2023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已经启动,此次申报关系到每位同学的评奖评优,请务必重视、通知到位。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思想道德评价记实和综合能力记实可申报的项目发生时间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一、 综合素质测评对象

本次综测以完成2022-2023学年全部学业并且2023-2024学年在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为基数。当学年应征入伍、通过“2+2”“3+1”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赴国(境)外学习的学生需在原班级参加综测。

注:转专业同学,无论转进还是转出,凡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在材料学院就读的同学在我院班级中参加测评,其他转专业情况在原学院参加测评,请班长通知相关同学及时申报。

二、工作流程

1、成立班级考评小组(85日前)请各班根据要求成立班级考评小组,并做好综测相关事宜通知以及行为记实项目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培训。班级所有参评对象签署《班级考评小组成员承诺书及班级同学知情同意书》(附件1),纸质版请在测评结束后与其它材料一并上交学院学工办。

2、个人申报831日前)个人上交电子版《材料学院思想品德记实表》(附件2)和《材料学院综合能力记实表》(附件3)与佐证材料电子版(排版和命名请按照班级通知操作,班级材料请按班级命名并打包)。(注:所申请项目的纸质版材料复印件由本人在复印件背面写好学号、姓名并按表格中的填写顺序整理好开学后交班级考评小组)。

3、考评小组与奖助中心审核(9月15日前)由班级考评小组严格审核思想品德记实和综合能力申报项目,如有分值申请错误请直接联系个人退回修改并再次审核。班级审核结果及佐证材料提交学院奖助中心进行复核,经复核无误后,通知个人在学工系统中提交思想品德和综合能力记实项目申请,由班级用户和学院用户系统审核通过。除组织统一考核部分无需申请外,请同学们务必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所有项目的申请。

4、班级公示(9月20):记实结果在班内公示三天(联系奖助中心导出班级记实数据用做公示,公示表格上请写清楚班级公示时间),公示期间接受分值计算错误、项目真伪异议以及漏报错报项目增补与修改。班级公示无误后全班同学及班导师在公示结果上签字。注:班级公示结束后不再接受项目增补!

5、班级考评小组评议(9月22日前):班导师组织考评小组做好评议,填写《材料学院考评小组评议汇总表》(附件4)由班导师签名确认。

6、同学互评(9月22日前):网上测评,请同学们据实评价。

7、班导师测评(9月22日前)网上测评。

8、班级各项材料上交学院(9月25日前)班级将班级公示结果签名表、《材料学院思想品德记实表》、《材料学院综合能力记实表》、《班级评议小组成员承诺书及班级同学知情同意书》、《材料学院考核小组评议汇总表》及佐证材料交学工办ND134翁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学院思想品德记实表》、《材料学院综合能力记实表》和《材料学院考核小组评议汇总表》发送至2590567424@qq.com。

9、学院公示(9月28:学院对所有项目进行最终审核并公示。


注意事项:

1. 对于旷课、违纪等部分扣分项目如有问题请及时跟相关部门反馈核实,逾期不修改。

2. 班级同学在项目申请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各班级考评小组汇总后集中解决或统一咨询奖助中心。

3. 奖助中心负责人:汪谆:18069156512;徐玉玲:17882465261。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2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