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浙大宁理资〔2024〕177 号)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施办法(试行)》(理工材料〔2024〕11号)的相关规定,学院近期将对ND215西、ND201、ND105等实验室的转矩流变仪、偏光显微镜、热重分析仪等设备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收费标准经学院审核批准,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5日
联系人:程捷,联系电话:1395789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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