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校学生处《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及《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宁理学〔2023〕45号),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奖助中心审核、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现将校设奖学金的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本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从10月21日起至10月23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制向学工办吴老师反映(办公地点ND134,办公电话88130165),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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