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给予蔡某某和龚某某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5-01-06  点击量:

近期,我院蔡某某(3230514004),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31班,该同学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多次旷课,违反课堂考勤管理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通报批评。

龚某某(3230514001),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31班,该同学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多次旷课,违反课堂考勤管理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通报批评。

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端正学习态度,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营造良好学风。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