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暂行办法》(浙大宁理人〔2021〕235号),现对学院教师申请校外兼职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5月12日至5月14日止。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如有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请向学院纪委反映举报。
学院党政办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88130161;
学院纪委书记:马老师,联系电话:8813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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