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宁波理工人〔2024〕206号)、《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办法》(理工材料〔2024〕14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状况审核,业绩初审,现对导师资格认定名单及导师资格申请人员业绩进行公示(具体材料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2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结果有异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如有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请向学院纪委反映举报。
学院党政办联系电话:88130161,办公室地点:ND131,联系人:张溶溶
学院纪委联系电话:88130167,办公室地点:ND135,联系人:马利文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5月27日